已经在外国的涉外公证书,是否可以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我国驻外使领馆不掌握国内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不便核实文书真伪,原则上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其他文书的认证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正常程序补办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手续。
为什么要办理领事认证盖章?
领事认证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比如说,国内公证处出具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如果不办领事认证直接拿到A国使用,A国主管当局无法核实这份文书的真伪,将拒绝接受,A国当局会要求当事人将文书经过A驻华使(领)馆确认。而A国驻华使(领)馆也没有中国内公证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本身的真伪,又会要求文书先经中国官方机构认证,证明有关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A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中国官方机构的印章、签字属实。此后A国主管当局才会接受此文书。
认证的文件种类:
通常认证的资料有:商业INV、装箱单、代理协议、授权书、价格单、委托信、合同、报关单、营业执照、商检局出具的(卫生许可证证明/健康证/分析证等)、自由销售证书、CE、ISO等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
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对使馆认证收取一定的费用,有的收费还较高。企业在开展对这些国`家的出口贸易时要考虑到认证费用,尤其是对成交金额不大的贸易要注意这一点。还要注意有些国`家是按批次收费,有些国`家是依据INVOICE金额按一定比例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