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ck是澳大利亚电磁兼容部分的认证,由澳大利亚通讯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Authority,简称ACA)来管制,目前只对干扰部分进行管制,管制范围的产品于1999年1月1日开始强制执行。
澳大利亚电器安全符合性评估是地方的责任,每一个主管部门统一采用“1945年电器安全法”的互惠认可架构(ApprovalsScheme),此架构将电气产品分为公告(Declared)及非公告(Non-declared)两大类。公告产品须符合相关的澳洲安全标准,并取得州主管相关的认证证书;非公告的电气及电子设备可不经认证直接销售,零售商、制造商及进口商必须保证该类电气的安全。
澳大利亚对EMC的要求采用EMC架构(1992)无限电通信法)的自我宣告方式。在此架构规范的电气产品符合电气安全及电磁兼容要求,便可申请法规符合标志(RCM)。
电子产品高压需要需要按照LVD标准出SAA认证
RCM C-Tick认证产品范围
1. 家用电器设备;
2. 照明设备;
3. 工业、科技、医用(ISM)设备、音像设备;
4. 电动工具、电热器具;
5. 信息技术设备。
注意:电子产品一般申请C-Tick,通讯产品一般申请A-Tick,如果产品申请A-Tick,则不需要再申请C-Tick
申请流程:
填写申请表
寄样品
签订合同
做测试
出草稿件
出正式件
周期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