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的我国公民如何对国内发生的事实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公证所涉及的事实发生在我国国内的,原则上应向我国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如当事人无法亲自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或代理申请公证,并办理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
领事认证
看似仅仅是一个对文书中的签字、印章进行确认的活动,领事认证对于当事人来讲,却事关重大。对于老百姓来说,出趟国无疑是件大事。就拿上面提到的留学生来说吧,出国留学很可能是影响他一辈子前途的大事。在案例中,领事认证就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除了留学外,出国探亲、旅游、工作也都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活动,这些活动往往都涉及到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
与我们工作生活中的很多活动都息息相关。这样一个简单的例子,其实已经生动地体现出领事认证的作用。
试想一下,如果国内出具的文书没有经外交部和驻华使馆领事认证,那么这本文书在国外使用时,国外的相关机构必然难以辨别其真伪,进而可能拒绝接受这本文书,这样就会给文书持有人在国外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办理领事认证主要的意义就在于使国外的相关机构能够确认并接受我国内出具的文书,使之在国外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申办签证而递交的材料必须先经过领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