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上海领馆新要求:如果企业认证文件内未提及巴基斯坦客户的公司信息,请在提交的认证目的函说明里提及一下。
肯尼亚使馆通告,即日起,凡送该使馆认证的文件均需附上一份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需用中英文详细写明公司办理文件用途,并加盖公章。
巴西驻华使馆明确划分领事认证业务受理领区:巴西驻华使馆告,即日起,江浙沪皖鲁五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上海总领馆认证,闽粤桂琼湘滇贵七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广州总领馆认证,使馆不再认证来自上述区域的文书。望广大企业遵照执行。
巴基斯坦使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认证。
印度尼西亚使馆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送科威特使馆的产地证及发票的领事认证需提交白色产地证;
送叙利亚驻北京使馆的领事认证的产地证及发票上须加打“货物不靠以色列港口”的文字说明。
办理泰国领事认证的涉外商业文件需附有泰语译文。
俄罗斯、美国领事馆认证公证书需附译文与原文相符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