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台灯REACH-SVHC检测去哪里办理?REACH附录XVII(限制篇)是欧盟保护其公众健康和环境免受化学品造成的不可接受风险的工具。根据REACH法规第67.1条要求,当一种化学物质被纳入到欧盟REACH附录XVII(限制篇)进行限制管控时,涉及该物质的产品必须遵守其规定的限制条件才可在欧盟境内生产、使用和投放市场。欧盟对于化学品的限制管控是一个持续的过程,REACH附录XVII自REACH法规生效至今已历经数十次更新修订,官方也一直在评估增加更多的限制要求。
欧盟REACH合规要求:产品信息收集与分析。遵守欧盟 REACH法规的步是收集有关法规范围内每年在欧盟生产或进口到一吨以上的物质的特性和用途的信息。REACH 没有标准的报告模板——全材料声明(FMD)、证书、安全数据表和测试报告都是可以从供应商处收集的有效信息的示例。收集数据后,公司必须评估任何范围内物质造成的危害和潜在风险。在第二步中将此信息与ECHA 共享。
根据REACH法规要求,当产品中含有SVHC时,企业需要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如果以下两个条件满足,物品的欧盟制造商或进口商需在物质纳入SVHC清单起六个月内向ECHA通报:1)SVHC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0.1%;2)物品中该SVHC制造或进口到欧盟的总量超过1吨/每年/每制造商或进口商。
根据 REACH 第 33 条,公司必须声明在物品级别存在浓度超过 0.1% 重量百分比 (w/w) 的SVHC。公司必须提供其产品中存在的任何 SVHC 的名称,以及这些物质的任何安全使用信息。企业完成此流程后,即可获准使用已申报的SVHC。REACH 旨在将 SVHC 从欧盟市场中移除,但 ECHA授予某些物质在授权清单中以其他方式限制后用于特定目的的授权。一旦物质被移至授权清单,它就会被一个日落日期。在该日期之后,该物质不能再用于制造产品或进口到欧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