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CA简介
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案》由美国国会于1976年颁布,1977年生效,由美国环保署(EPA)负责具体政策的落实和执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配合EPA对进口化学品开展例行检查。2016年6月7日,美国参议院投票一致通过了GutenbergAct (H.R. 2576)法规。该法规是首次对美国生效40多年的有毒物质控制法(Toxic Substances ControlAct, TSCA)进行的重大改革,对美国的化学品管理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
TSCA法案旨在综合考虑美国境内流通的化学物质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预防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不合理风险”。经多次修订,TSCA已成为美国有效管理化学物质的重要法规。
新化学物质管理
对于未列入TSCA名录中的新化学物质,由于其生产、使用、危害和暴露等信息都属于未知状态,根据TSCA的要求,在进口或生产前需向EPA提交预生产申报(Pre-ManufactureNotice,简称PMN)。生产商/进口商需至少提前90天向EPA递交PMN申报材料,以便EPA进行审核。对于一些特殊用途、数量较小的化学品,如数量较小且只用于研发的化学物质、仅用于商业开发和市场测试的物质等,EPA制定了特殊豁免条件,可以提交豁免PMN申报申请。
TSCA合规建议
1. 明确产品是否列入TSCA监管范围种,并判断产品中的物质是否为新化学物质;
2. 对于新化学物质如果不满足豁免要求的,需提交预生产申报(PMN);对于现有化学物质判断是否需要SNUN申报
3. 对于一般的化学物质,则需完成TSCA遵循声明或豁免声明。
4. 如果是现有物质且年出口吨位在25,000磅以上(约11.3吨)以上,则需提交C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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