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灯具产品的一般安全要求,你知道吗?
LED灯具产品的一般安全要求,是指LED灯具应设计和制造得使其在正常使用时能安全地工作,对人或周围环境不产生危害。
为了出厂产品的安全性,产品出厂时必须检查的项目:
一.标识/额定电压、频率、功率、色温等;
二.点灯试验/功能测试;
三.耐压(绝绿強度)测试;
四.连续性接地测试。
防触电保护分为:
0类灯具:依靠基本绝缘作为防触电保护的灯具,此类国家严禁生产和出售;
I类灯具: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还包括附加的安全措施,即易触及的导电部件连接到设施的固定布线中的保护接地导体上,使易触及的导电部件在万一基本绝缘失效时不致带电;
II类灯具: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具有附加安全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绿,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III类灯具:防触电保护依靠电源电压为安全特低电压,并且不会产生高于特低(SELV)电压的灯具。
很多小工厂,是没什么安全意识,LED灯具能点亮即可。很多工程师说LED灯具,一打耐压就会损坏LED灯珠,这个认识是错误的,是非常不安全的。作为商家,我们是一定要严格控制产品质量,达到安全标准要求的。哪么生产过程中应打耐压多少压呢?
I类灯具,就是2U+1000V/1分钟
LED灯具保护接地的连续性和防触电保护
一.LED灯具保护接地的连续性(二,三类灯具不适用)
LED灯具上的保护接地端子与可能变成带电的Zui易触及部件之间;保护接地的关键是接地性和可靠性接地的连续性,使检测的保护接地连续性电阻≤0.5欧。
那么要判断哪些部件要保护接地,是解决需要保护接地的部件与接端子之间的连续性,
1.在完成灯具安装时可触及的,并且绝缘失效时能变为带电的部件,
2.为灯具清洁而打开时可触及的,并且绝绿失效时可能变为带电的部件,
3.灯具中安全部件所在的金属安装面,
4.与灯具中的安全部件(如电线、控制装置)接触的或可能接触的金属表面,
5.更重要的是要从结构上去保证它们之间的连续性.
6.用黄绿双色线作标识的导体,无论是内部接线还是外部接线,应仅与接地端子连接,
7.用自攻螺丝钉可用来保护接地的连续性,只要在正常使用时不会妨碍这种连接,并且每一连接处至少用两只螺钉,
8.用铝和铜不可直接连接接地,会起电化学反应造成接触电阻变大,影响接地连续的低电阻性.
9.接地电阻的测量,可用测量设备调至12V,10A检测,电阻值≤0.5欧,
注:接地的连续性主要就是上述几点,详细的以国家标准为准
二.防触电保护
先看几个图片:
上图是导体外表面的基本绝缘,基本绝缘是加在带电部件上提供基本的防触电保护的绝缘
上图是附加绝缘,附加绝缘在基本绝缘上的独立的绝缘,为了在基本绝缘失效时提供防触电保护
上图是双重绝绿,双重绝绿一由基本绝绿和附加绝缘组成的绝缘
上图是(全塑外壳)加强绝缘,加强绝缘一加在带电部件上的一种单一绝缘系统,它提供相当于双重绝缘的防触电保护等级
防触电保护
LED灯具应制造成当LED灯具按正常使用安装和接线后以及更换LED光源(模组)或电器部件而必须打开灯具时,不是徒手操作,其带电部件是不可触及的。基本绝缘部件不能用在没有防意外接触措施的灯具的外表面上。
一.不应依靠漆层、搪瓷、纸和类似材料的绝缘特性来提供所要求的防触电保护和防短路保护;
二.装有电容器大于0.5uf电容器的灯具,应装有放电装置,使灯具与额定电压的电源断开后1min,电容器两端电压应不超过50V;
三.提供防触电保护的外罩和其他部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应可靠地固定,在正常操作时不会松动;
四.用试验指应去接触每一个可能触及的位置,如必要时施加10N的力,用一个电指示器显示与带电部件的接触情况,可移动部件,包括灯罩,应徒手置于Zui不利的位置,如果可移动部件是金属部件,它们不应触及灯具或LED光源(模组)的带电部件。
下面用一款吸顶灯来让大家一起探讨分析防触电保护,见下图:
这样的产品能否符合防触电保护吗?有的检测机构认为是合格的,有的认为不合格。
你要判断它是否带电部件,如果电源是阻容降压、非隔离电源、线性电源的都不合格。
曹伟:塑料片只盖住灯珠,对于非隔离驱动而言,爬电距离应该不够。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塑料片只盖到灯珠的边沿,那肯定是判断不合格。
李锡文:应该是外露螺丝有问题
傅海勇:
1.接线端子底部应该有绝缘片;
2.锁铝基板螺丝应该有绝缘片;
3.铝基板接电看不到
塑料片盖住灯珠还是避空灯珠,图片看不出
见图
若是产品外塑罩用螺丝固定,结果又不一样,
防触电保护安全特低电压≤50V、机械强度,还有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等都是要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