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 (2020年第10号)”以加强冷藏冷冻食品在贮存运输过程中质量安全管理。公告要求:
当受托方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或标签标示要求贮存、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加强贮存、运输过程管理,确保冷藏冷冻食品贮存、运输条件持续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并按照委托方要求定期测定并记录冷藏冷冻食品温度。受托方应当留存委托方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如实记录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委托贮存、运输的冷藏冷冻食品名称、数量、时间等内容;运输受托方还应当如实记录收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运输时间等内容。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贮存、运输结束后2年。
综合上述要求,冷冻冷藏食品运输质量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要求:运输工具配置
运输过程
温度管控
追溯管理
运输车辆配置对于冷冻冷藏食品运输过程中,运输条件应满足哪些要求呢?通常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具备温控能力的专用设备,防冻、隔热保温性能良好厢体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无污染,内壁平整光滑配置温度监测装置厢门处加装隔温装置制冷系统、测温系统定期检查考虑车厢地板设置离水格子当然,不同的运输工具应当满足对应的标准规定要求。集装箱: GB/T7392-1998 系列1:《集装箱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保温集装箱》汽车:QC/T449-2010 《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及试验方法》铁路冷藏车:GB/T5600-2018《铁道货车通用技术条件》运输过程管理运输过程通常包括装载——运输——卸载 三个环节,在这3个环节中,应注意哪些事项呢?【装载前】
【装载】
不可擅自打开运输设备厢门及产品包装
控制温度
记录间隔 ≦5min,超
【卸载】
产品中心温度:通常在产品表面温度超出可接收范围时,测量产品中心温度,或采用双方可接收的测温方式测温并记录
【温度变化要求】:
装载前预冷厢体温度应达到运输温度的下限,如无法达到,温度偏差≤3℃装载过程易腐食品温度变化≤3℃运输过程食品温度变化≤3℃卸货期间,冷藏/冷冻食品中心温度波动辅导不超过规定温度的±3℃【温度监测内容】:
【温度取样方法】
运输载体的环境温度
一般可用回风口温度标识过程中的,必要时以载体三 分之二到四一般可用回风口温度标识过程中的,必要时以载体三分之二到四的感应器温度记录作为辅助。
运输过程中产品温度取样点
卸车时产品温度取样点
ü 靠近车门开启边缘处的车厢的顶部和底部
ü 车厢的顶部和远端角落处(尽可能远离制冷温控设备)
ü 车厢的中间位置
ü 车厢前面的中心
ü 车厢前面的顶部和底部角落
追溯管理【追溯信息】
核心:温度信息,即建立和完善全程温度监测管理和环节间交接制度,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信息类型
信息内容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委托方资质
委托方地址
委托方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产品信息
食品名称
食品数量
生产日期/批号
保质期
收发货信息
发货时间
收货时间
产品温度确认记录
外包装良好情况
操作人员签名
收货方信息
收货方名称
收货方地址
收货方联系方式
温度信息
环境温度记录
产品温度记录(采集时间和温度)
运输车辆信息
其他信息
温度测量设备
测温位置
测温时间
预冷时间
预冷温度
装车时间
作业环境温度
装车后的载体内环境温度
特殊情况追溯信息
【信息形成】
获取:必要时,获取:装卸期间的相关信息。
本文主要参考文献:
GB/T22918-2008 易腐食品控温运输技术要求
GB/T 24616-2019 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GB/T 28843-2012 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