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认证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of Hazardous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机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注意:PBDE正确的中文名称是指多溴二苯醚,多溴联苯醚是错误的说法)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
原指令2002/95/EC于2006年7月1日实施,涵盖了直流电在1500V,交流电1000V以下的八大类电子电气设备(EEE),指令规定在新投放市场的EEE,均质材料(Homogenousmaterial)中铅(Pb) 、汞(Hg) 、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联苯醚(PBDEs)的含量分别不得超过1000ppm,镉(Cd)的含量不得超过100ppm。
RoHS2.0(2011/65/EU)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并于2013年1月3日正式实施(2002/95/EC同日废止) 。
3.对制造商、进口商和商有更明确的定义,并且规范其职责。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持续对不符合指令要求以及召回的EEE产品进行登记,并将相关资讯传递给商。可授权代表,代替欧盟境外制造商履行符合CE标示和RoHS指令相关职责。
4.规定了产品需贴附CE标志及CE标志的相关事宜:EEE产品投放于市场之前,制造商/进口商/商需确保已依据768/2008/EC 附录II模组A的符合性程序进行了相关,并且必须在终产品贴上加贴CE 标识。其相关技术文件及欧盟符合性声明书需至少保留10年。
本指令将在发布于OJ第20日起生效,成员国需要在2013年1月2日前将其转化为本国法律,即新指令将在2013年1月3日正式实施,旧指令2002/95/EC废止。
2011/65/EU的发布将给中国的电子电气产品制造企业带来一定的影响,特别是由于将医疗器械类产品、监视和控制仪器产品列入规管的范围,对这两类制造企业的影响将是非常巨大的;由于电子电气产品上需要贴附CE标志,对业界符合指令的要求,也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