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幕墙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1]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8000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