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执行标准备案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步骤一: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及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注册证明文件(如受理通知书)和注册证等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委托代理的需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等。
步骤二:审查并作出处理:
1、市质监局标准化科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补正后重新报送申请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2、市局标准化科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书面审理,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分管副局长审批。(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审批意见的视同同意通过。)
3、分管副局长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对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上报局长审批。(在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则予以通过。)
4、经局长批准后由市质监局下达《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的决定》,并在《决定》上加盖"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印章和日期。
办理依据编辑
1.《标准化法》第六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农业企业标准制定办法另定),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
5办理机构编辑
目前针对不同省地的企业可直接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另外在国内已有机构为了能让更多企业顺利完成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而开展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服务。
6复审规定编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产品标准应当进行复审: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发展方针、政策作出调整或者重新规定的;
(二)新发布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作了修订的;
(四)企业生产工艺或者原材料配方发生重大改变的;
(五)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的;
(六)其他应当进行复审的。
遵循原则
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针、政策;
(三)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
(四)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
(五)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
(六)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
(七)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
(八)食品企业产品标准应当明确所使用的原辅料和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