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
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于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本身并没有解决技术问题;两者保护的客体不同,实用新型保护的是产品,外观设计保护的是以产品为
载体的外观设计。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之存在,是因为它们针对不同类型的创新提供了不同的保护方式。它们在保护范围、申请要求和应用领域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实用新型专利注重对产品或工艺的实用性改进,其主要特点如下:
创新内容:实用新型专利主要关注产品或工艺的结构、功能、组件、配件、制造方法等方面的小规模改进或创新。
保护范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通常限于改进部分,即改进的特定技术方面。它保护的是技术上的实用性改进,可以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或者生产该改进的技术。
申请要求: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要求相对较低,只需证明改进是新的、与现有技术有区别的即可,无需证明非显而易见。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时间较短,费用也较低。
二、外观设计专利专注于对产品外观形态的保护,其主要特点如下:
创新内容: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外观形态、造型设计、装饰等方面的创新。它强调产品外观的美学和视觉效果。
保护范围: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所申请的产品在外观上的独特性,即外观的整体或局部特征。这种保护可以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或者仿制该外观设计。
申请要求: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要求主要是通过外观特征加以表达,强调外观的独创性和显著性。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时间通常较短,费用也较低。
对于哪个专利在现实生活中有更多的好处和用处,取决于具体的创新内容和应用领域。实用新型专利适用于对现有产品或工艺的小规模改进,能够提高实用性与功能性。外观设计专利则适用于注重产品外观形态的创新,可以保护产品的独特外观设计。
在实际应用中,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需要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以全面保护创新成果。例如,在某些产品中,既包含了结构上的改进,也包含了外观设计上的独特性。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保护创新方面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哪个专利更有用取决于具体的创新内容和应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