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1) 对于特定产品和非特定产品
a. 报告供应商负责:
向METI递交交易开始报告(Business Commencement Report):交易开始报告包括报告供应商、制造商和产品的信息,该报告必须根据METI规定的格式以日文起草;
确保产品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包括《电气用品安全法?实施令》第1条(传统的日本技术要求)或第2条(由IEC转化,有日本国家差异)规定的标准,以及电磁干扰 (EMI)标准;
在产品上加贴PSE:PSE标志包括PSE标记、报告供应商名称(或注册的简称或商标)和电气额定值,特定产品需要标出合格评定机构的识别码;
向METI递交产品检验记录(如果要求)等等。
b. 制造商负责:
进行产品检验(绝缘强度、外观等);
保留产品检验记录3年。
(2) 只对于特定产品
除了(1) 规定的要求以外:
报告供应商必须获得合格评定机构(CAB)签发的合格证书;
制造商必须按DENAN要求维护测试设备。
处罚
《电气用品安全法》是强制性的国家法律,当报告供应商违反该法规定的要求时将受到ME TI的处罚。
处罚包括:
(1) 当报告供应商未遵守METI有关以下的命令时,处以1年监禁和/或1亿日元的罚 款:
停止使用PSE标志
召回产品
(2) 当METI发现以下情况时,处以1年监禁和/或1亿日元的罚款:
非法使用PSE标志
属于DENAN管制的产品没有加贴PSE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