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俄罗斯篇:俄罗斯税种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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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如今在新形势下,中俄双方进入了一个新的合作时代。随着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准备赴俄投资或计划扩大在俄业务规模,相关税收问题值得关注,相关企业需做好税务管理,降低潜在的税务风险。

本文通过俄罗斯税收法律体系及重要税种、中俄双边税收协定、中俄避免双重征税制度三大部分带您全面了解中俄贸易税收协定,以期帮助赴俄罗斯投资的中国企业了解和熟悉俄罗斯的税收法律法规,有效地规避、防范和应对境外税收风险。



俄罗斯全境范围内共16种税,分为联邦税费、联邦主体税和地方税费三种类型。具体而言,联邦税费、联邦主体税和地方税费分别为:


联邦税费

联邦税费在俄罗斯联邦范围内缴纳,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矿产资源开采税、水资源使用税、开采碳氢化合物超额收入税、野生动物使用费和水生生物资源使用费、政府性收费以及社会保险费等10项税费。


联邦主体税

联邦主体税在相应的联邦主体范围内缴纳,包括企业财产税、博彩税和交通运输税3个税种。


地方税费

地方税费在相应的市、区内缴纳,主要包括土地税、个人财产税(房产税)、交易费3项税费。


个人所得税

俄罗斯的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界定与中国税法的相关规定类似。俄罗斯公民,或者外国公民在任何连续12个月在俄罗斯联邦居住达到183天,即成为俄罗斯居民纳税人,则为非俄罗斯居民纳税人。


如果成为俄罗斯税收居民:需要对其全球收入纳税。税率为:年收入不超过500万卢布的部分税率为13%,超过500万卢布的部分税率为15%。


如果为非俄罗斯税收居民:只需要对从俄罗斯境内取得的收入纳税。税率为30%,但部分类别的收入有优惠税率,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参股的股息收入,按15%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俄罗斯的增值税政策也跟中国类似。在俄罗斯境内进口货物,销售或提供货物、劳务和服务的收入都要缴纳增值税。Zui新的增税税率为0%、10%和20%三档。


在生产经营中,20%的增值税税率是Zui普遍的税率。俄罗斯也有严格的发票制度。在俄罗斯,纳税义务人必须在提供货物、劳务或服务的5日内开具法律和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不得在提供货物、劳务或服务之前开具发票。纳税义务人申请进项税额抵扣的发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税务机关可以拒绝其抵扣。


企业所得税

俄罗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应纳税所得额按各报告期的税务会计资料计算。应纳税收入以卢布计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外国货币计算的所有收入和费用,必须按交易发生日中央银行的官方汇率折算为卢布。税收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纳税人需在纳税年度内每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中国为按季度预缴),每月预缴税额为上一季度应纳税款的三分之一。在年度终了,应当计算全年Zui终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于次年的3月28日之前缴纳税款(中国为在次年的5月31日之前)。


中俄双边税收协定

与俄罗斯产生经济往来,我们必须高度关注中俄双边税收协定。中国居民到俄罗斯投资、承包工程、提供劳务等跨国经济活动,在俄罗斯境内取得的营业利润等积极收入和租金、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财产收益等收入,在俄罗斯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具有所得性质的税收时,优先适用中俄税收协定。


中国政府与莫斯科政府于2014年10月13日在莫斯科重新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中俄税收协定”)及议定书,于2015年5月8日在莫斯科签订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协定于2016年4月9日生效,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中俄税收协定适用于中国和俄罗斯一方或者为双方居民的人,包括个人、公司和其他团体。


中俄税收协定中涉及多种税费,下面特别介绍其中的一部分,即与常设机构无关的股息、利息、财产收益、不动产所得。



股息

中国居民企业从设立在俄罗斯的子公司取得的股息收入,可以依据中俄税收协定享受优惠税率(预提税)5%或10%。具体为: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为中国居民公司(合伙企业除外),并直接拥有支付股息的公司至少25%资本且持股金额至少达8万欧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的情况下,俄罗斯股息预提税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5%;在其他情况下,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10%。


利息

中国居民企业在俄罗斯拥有的债权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依据中俄税收协定免征预提所得税。


转让财产收益

不论是中国居民企业转让位于俄罗斯的不动产取得的收益,还是中国居民企业转让在俄罗斯的常设机构营业财产部分的动产或者在俄罗斯从事独立个人劳务的固定基地的动产取得的收益,包括转让常设机构(单独或者随同整个企业)或者固定基地取得的收益,或者是中国居民企业转让俄罗斯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该股份价值的50%(不含)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于俄罗斯的不动产所组成,俄罗斯均有征税权。转让的其他财产取得的收益,俄罗斯没有征税权


不动产所得

中国居民企业从位于俄罗斯的不动产取得的所得(包括农业或林业所得、矿藏、水源和其他自然资源),俄罗斯拥有征税权。


中俄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充分、综合利用税收抵免制度,可以避免同一笔收入既被俄罗斯税务机关征税,又被中国税务机关征税(双方均有征税权)。


在中国享受税收优惠

在中国,中国居民企业从俄罗斯取得的所得,按照中俄税收协定规定在俄罗斯缴纳的税额,可以在中国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抵免额不应超过对该项所得按照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计算的税收数额。

其中,从俄罗斯取得的股息所得的税收抵免额为支付该股息公司就该项所得缴纳的俄罗斯税收,以中国居民公司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不少于20%为限。


在俄罗斯享受税收优惠

在根据俄罗斯税法,非居民从俄罗斯取得的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利息和股息、货运收入等所得需要在俄罗斯缴纳预提所得税。但根据与俄罗斯签署的双边税收协定,上述预提所得税可能会有优惠,非居民可以在俄罗斯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但需要注意以下资料的提供:


(1)提供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在俄罗斯取得收入的中国居民需要证明是该收入的受益所有人并且向俄罗斯境内的支付方提供由其中国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需要在对外支付前出具,公证并且翻译成俄语并在支付发生的当年提供或明确标注是为特定年度出具。


(2)证明受益所有人身份

如果俄罗斯税务机关可以证明在俄罗斯取得股息、利息等收入的外国企业不是此收入的受益所有人而仅仅是导管公司或者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不符合上述标准(中国投资者作为受益人没有实质上的经营管理活动,是一个空壳公司或者导管公司),那么其可以否定俄罗斯与取得股息、利息等收入的外国企业居民国之间税收协定(例如,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中优惠税率的适用,并且会按照Zui高税率来征税;对于少交税款的部分征收20%的罚款。相应地,如果能够证明俄罗斯公司对外支付的股息、利息的受益所有人建立在受税收协定保护的国家,并且向税务机关提供了此非居民公司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那么税收协定中的优惠税率将可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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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9年07月25日
法定代表人朱连根
注册资本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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