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制综述
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实行分税制。联邦财政部统一管理全国税务事务,负责制定税收政策,由其下属的内陆税收局负责征收直接税和马来西亚皇家海关总署负责征收间接税。财政部下属的内陆税收局负责管理以下法规所规定的直接税:《1967年所得税法》《1967年石油所得税法》《1976年不动产利得税法》《1986年投资促进法》《1949年印花税法》和《1990年纳闽岛商业活动税法》。皇家海关总署主要征收间接税,主要依照法律:《2018年销售税法》和《2018年服务税法》《1967年关税法》等。
马来西亚的税收环境比较宽松,税种比较简单,其税收体系包含了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石油所得税、销售税、服务税、不动产利得税、印花税等几个税种。如此,税收收入仍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占据了将近75%,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则成为税收中的重中之重。
销售税和服务税可合并称货物及服务税,它与增值税在基本原理上是相似的,都是一种间接消费税形式。它们的目标是在商品和服务的供应链中征收税款,并Zui终由Zui终消费者承担。
二、公司所得税
马来西亚公司所得税受《1967年所得税法》及其相关修正案约束。其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前者履行无限的纳税义务,就来源于马来西亚境内外的所得向政府缴税;后者履行有限的纳税义务,仅就来源于马来西亚境内所得向政府缴税。
(一)居民企业
l 判断标准
马来西亚税法上的居民企业是指公司董事会每年在马来西亚召开、公司董事在马来西亚境内掌管公司业务的法人。
l 征税范围和税率
根据马来西亚的所得税法,法人取得的经营所得,股息、利息等投资所得,资产租赁费、特许权使用费、佣金等资产所得以及其他具有所得性质的利得或收益都是所得税的征税范围,都要缴纳所得税。
马来西亚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4% 。
2020纳税年度起,当中小型居民公司实收资本低于 250 万林吉特且一个纳税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不超过 5000 万林吉特时,对其取得的 60万林吉特以内的应税所得适用17%的所得税税率,超过的部分适用 24%的所得税税率。
l 应纳税所得额及扣除
公司所得税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为取得收入发生的费用、损失和允许扣除的支出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征收。
(二)非居民企业
l 判断标准
非居民企业是指不在马来西亚组建的或者其控制和管理地不在马来西亚的公司。非居民企业仅就来源于马来西亚的所得缴纳公司所得税。
l 征税范围与税率
非居民企业公司所得税的缴纳实行预提税制度,预提税税率为10%至15%。征税范围包括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技术服务费等,但不包括股息(马来西亚不对股息征收预提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来源于马来西亚的利息缴纳预提税,非居民企业为马来西亚中央政府、州政府、地方当局或法定实体提供信贷收取的利息不交预提税。某些特定性质款项的预提税税率可申请按照中马双边税收协定的规定执行。
三、个人所得税
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受《1967 年所得税法》及其相关修正案约束。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分别履行无限的纳税义务和有限的纳税义务。
(一)居民纳税人
l 判定标准
居民纳税人采用居住地和居住时间等判定标准,具体而言,符合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即为居民纳税人:
(1)在一个纳税年度(公历年,下同)中在马来西亚居住至少182 天;
(2)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马来西亚居住不足 182 天,但与相邻纳税年度连续居住之和至少 182 天;
(3)在四个纳税年度中有三个纳税年度居住不少于 90 天;
(4)在该纳税年度的前三年是居民纳税人。
征收范围与税率
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采用综合所得税制,应税所得为来自马来西亚的所有所得,包括贸易或经营的所得或收益、受雇所得、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保费和其他所得。
2021 年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了重新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总所得额减去各种扣除后的余额计算。居民纳税人主要享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扣除:个人基本减免、配偶减免、子女减免、父母减免、医疗费用减免、公积金缴纳、雇主提供的福利等。
(二)非居民纳税人
判定标准
如果一年内在马来西亚逗留不到 182 天,不论公民身份或国籍如何,都是马来西亚税法上的非居民纳税人。
征收范围、税率
非居民纳税人就其在马来西亚所取得的所得按照不同的适用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收优惠
根据马来西亚的所得税法,以下情况无需纳税:
(1)在马来西亚工作不到 60 天;
(2)在马来西亚的船上工作;
(3)年龄满 55 岁,并领取马来西亚退休养老金;
(4)收到银行的利息;
(5)收到免税的股息
销售税
马来西亚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开始实施《消费税法》,取代原有的销售税和服务税。与原有的销售税和服务税相比,新实行的消费税征税范围更广,除少数属于豁免和零税率的项目之外,所有的商品和服务都需征收税率为 6%的消费税。
2018 年 9 月 1 日,马来西亚取消消费税,恢复了原来所征收的销售税和服务税。2018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的销售税对所有在马来西亚制造并在本地销售、自己使用或处置的产品和进口(除可免税商品外)商品单环节征收。
纳税义务人
销售税的纳税人是制造应税商品、并且在 12 个月内应税商品总销售额超过 50 万林吉特的注册制造商。没有达到上述销售额的制造商,或者获豁免注册的人士,可以自愿申请登记成为注册制造商。
征税范围
销售税适用于整个马来西亚,不包括指定地区(纳闽、兰卡威和刁曼)和特殊地区。销售税对以下应税商品进行单环节征收:
(1)由注册生产商在马来西亚生产并在本地销售、自己使用或处置的商品;
(2)任何进口到马来西亚的商品。
无论进口到马来西亚商品是否被征收了关税,只要其属于应税商品就具有纳税义务,都应缴纳销售税。
税率及免税项目
销售税是从价税,不同的应税商品适用不同的税率,税率是 5%或 10%,石油行业的销售税给予特殊税率。比如多种谷物混合酪乳粉、燕麦(原味)、浓茶饼干、卷饼干和宣纸等商品征收税率为 5%的销售税;而含可可的燕麦、浴帽、可生物降解杯和啤酒盒等商品征收税率为 10%的销售税。
免征销售税的商品通常包括活的动物如马、驴、骡子和羊;未加工食品和蔬菜;抗生素如青霉素、红霉素、氯霉素和链霉素;某些机械比如用于涉及温度变化的工艺处理材料的机械、用于木材、纸浆和纸板的烘干机、用于医用、外科或实验室的消毒器和蒸馏或精馏设备等。
应纳税额
根据销售税法,马来西亚销售税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应纳税额 =(销售额 - 扣除额)× 税率
服务税
服务税于 2018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替代原有的消费税。服务税是一种施加于特定应税服务或者商品上(如食物、饮料、烟草等)的间接税。服务税法应用于除指定区域、自由区、许可仓库、许可制造仓库和马来西亚-泰国联合开发区(JDA)外的整个马来西亚。
征税范围及税率
服务税适用于对应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征税(若未被规定为应税服务,则不会征税)。应税服务包括国内航空客运、电信服务、提供住宿、食品和饮料、健康和保健中心、高尔夫俱乐部服务、数字服务以及某些专业服务。
马来西亚境内任何企业从马来西亚境外的任何供应商购买的进口应税服务也需要缴纳服务税,对该服务的马来西亚接收方必须根据反向收费机制征税,进口应税服务的服务税通过以下两个阶段征收:
阶段 1:企业对企业(B2B)交易: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通过反向征收对马来西亚客户征收 6% 的服务税;
阶段 2:企业对消费者(B2C)交易: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海外服务供应商需注册成为纳税人并缴纳 6% 的服务税。
服务税税率为 6%(除信用卡与签账卡有特别税率、主卡与附属卡每年需要分别缴纳 25 林吉特服务税外)。
注:服务税不存在进项税制度。
纳税义务人的确定
纳税义务人是指根据《2018 年服务税法》第 12 节被定义为纳税人员的任何人员。纳税义务人可以是任何个人、企业、合伙企业、俱乐部、信托机构、合作社、协会等。如果应纳税服务营业额连续 12 个月超过或者预期超过规定注册门槛,则该个人或企业有义务注册缴纳服务税。
任何提供应税服务并超过相应门槛的纳税人员都必须进行登记。规定注册门槛一般为50万林吉特,餐饮为150万林吉特,信用卡或签账卡服务提供者、海关代理无营业额要求
石油所得税
石油所得税征收对象为在马来西亚从事石油领域上游行业的企业。石油所得税按每年每个纳税人从石油运营中获得的评估收入进行征收。纳税人每个评估年应纳税额为该评估年应纳税所得的38%
印花税
印花税是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对各类应税文件征收一定比例税款或固定数额税款的一种税。马来西亚的印花税较为复杂,与中国的印花税有很大的不同,具体可参阅《1949年印花税法》及相关修正案的规定
不动产利得税
不动产利得税是指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对纳税人处置不动产所得收益征收的一种税种,适用于在马来西亚出售土地和任何产权、选择权或其他与土地相关的权利的情形。依照《1976 年不动产利得税法》,纳税人无论是否居住在马来西亚,均可就该纳税年度处置任何应纳税资产的相关应纳税利得进行纳税。
处置马来西亚私人住宅的性居民个人,有资格获得不动产利得税的豁免。该政策仅给予纳税人的一所住宅的豁免
纳闽商业税
纳闽岛是南中国海域中的岛屿,位于马来西亚东部的沙巴州,是马来西亚的一个联邦直辖区,它也被誉为提供国际金融和商业服务的离岸金融中心。纳闽公司不受外汇管制和外资股权的约束和限制。
在纳闽从事商业活动的公司,可享有优惠税务待遇,比如较低的公司所得税(固定税率 3%),支付给非居民纳税人的款项豁免缴纳预提所得税,外籍董事获取的董事费豁免缴付个人所得税等。纳闽不征收资本利得税、不动产利得税或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