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行业的大多数参与者,第 1223/2009号欧洲化妆品法规强制执行在将化妆品投放欧洲市场之前必须执行的措施:
1、任命负责人(欧代)
2、控制产品的成分
3、创建产品信息文件 (PIF)
4、创建合规标签
5、将产品投放市场前的 CPNP 通知
第一步:任命负责人
法规 1223/2009的第一个重要步骤:每个化妆品品牌必须为投放到欧洲市场的每种化妆品在欧盟范围内任命一名自然人或法人负责人(RP),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欧代。1. 什么是负责人?
定义:在欧洲共同体成立的自然人或法人同时代表所有欧洲国家。RP可以是咨询公司、制造商、进口商或分销商。
2、谁可以成为责任人?
在共同体建立的制造商
进口商:如果化妆品在欧盟以外生产,每个进口商都可以担任 RP。
分销商:如果产品以其名称或品牌投放市场,或者如果他修改已经上市的产品有影响产品符合法规的风险,则分销商成为 RP。
在社区设立的人:制造商或进口商可以指定在社区设立的第三方,例如专门从事化妆品合规的咨询公司——知汇Wiselink。
注意:(在制造商、进口商或分销商指定负责人的情况下,化妆品法规 1223/2009规定的唯一形式是双方之间必须有书面协议)
3、 如何选择值得信赖的负责人?
负责人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由于其职责的多重性,通常更容易求助于专门从事该领域的咨询公司的服务,知汇Wiselink专门从事CPNP注册并提供负责人负责,了解更多咨询在线客服或电话400-1186-120。第二步:产品成分审查
在将您的化妆品投放市场之前进行验证的第二个关键步骤是从监管角度(即根据法规附件)审查您的化妆品的成分或配方。并非所有成分都具有相同的监管状态!化妆品法规禁止、限制或允许某些成分。您应该确保要投放市场的产品完全符合法规的附件,排除了这些限制。什么是关键的监管状态?
法规 1223/2009 有几个附件,列出了一些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受管制物质。成分分为三类:I. 禁用成分
CMR物质:
CMR 物质(致癌物质、诱变物质、生殖毒性物质)列在 CLP 法规(EC No 1272/2008)的附件 VI 中,当它们属于2、1A、1B 类别时,它们是被禁止的。
在以下条件下,它们可以在成品化妆品中获得授权:
如果它们符合法规 (EU) No 178/2002所定义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规定。如果在分析替代解决方案后没有合适的替代物质。如果已针对产品类别的特定用途提出请求,并带有确定的说明。当物质已被SCCS 评估并判断为安全用于化妆品时(CMR 2 类别的唯一条件)。
II. 限制成分
这些物质列在化妆品法规的附件 III中。这些成分只能在附件中描述的条件下(产品类型、纯度标准、*大使用百分比等)用于化妆品中。
III. 允许的成分
该法规列出了成分的三种功能:着色剂、保守剂和紫外线过滤剂。
允许的着色剂:它们列在化妆品法规附件 IV 中(其中 153 种)允许的保守代理人:它们列在附件五中(其中 59个)允许的紫外线过滤器:它们列在附件六中(其中 29 个)
如果这些成分遵守法规的限制并取决于所含产品的类型、相关的身体部位以及产品中成分的浓度,则这些成分将被批准。
第三步:创建产品信息文件 (PIF)
将您的化妆品投放到欧盟市场的另一个先决条件是产品信息文件 (PIF) 的构成。PIF必须提供给当局,当局可以随时查阅(电子或纸质)。即使是在法规(2013 年)生效之前投放市场的化妆品,也必须起草和保存PIF。1. 什么是 PIF?
PIF(产品信息文件)是一个监管文件,它必须:
由负责人保存 10年(自*后一批化妆品投放市场之日起)。以电子或纸质格式保存。以易于理解的语言编写,供存档的成员国当局使用。
PIF 必须包含什么?
产品描述:该法规没有规定标准化的形式,而是强加了“对化妆品的描述,使产品信息文件能够清楚地归属于化妆品”。产品安全报告。制造方法的描述和符合良好制造规范的声明。化妆品声称的效果证明。制造商、其代理商或供应商进行的与化妆品或其成分的开发或安全评估相关的任何动物试验的数据,包括为满足第三国的立法或监管要求而进行的任何动物试验。
2. 产品描述
该描述必须使读者能够毫无歧义地识别产品,并在化妆品与其 PIF 之间建立明确的关系。
3. 产品安全报告
本报告旨在根据相关信息对化妆品进行安全评估。
产品安全报告必须按照化妆品法规附件 I 填写。
两个不同的部分:
A 部分:有关化妆品安全性的信息
B 部分:化妆品的安全性评估
第四步:创建合规标签
标签上的强制性要求:
第五步:使用 CPNP 门户通知
*后但并非*不重要的是,负责人必须通过 CPNP 门户通知欧盟委员会。
1. 什么是 CPNP 门户?
化妆品产品通知门户 (CPNP):CPNP 是为执行欧洲议会和化妆品理事会第 1223/2009 号条例 (CE)而创建的在线通知门户。这是一个网站,负责人和当局可以用来访问产品信息
2. 监管要求是什么?
第 1223/2009 号法规要求任何愿意将化妆品投放市场的公司在这样做之前在线通知。
3. 通知时必须传送什么?
产品的名称和类别。负责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联系方式。在进口的情况下,原产国。产品投放市场的第一个国家。纳米材料和 CMR物质的存在。化妆品的配方。带有外包装照片的合规标签(如果清晰)。欧洲经济区 (EEA) 的所有 31 个国家只需要一份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欧盟化妆品CPNP注册流程”的相关内容,我们在本文中描述的五个步骤都是强制性的,以确保您的化妆品符合欧洲法规并使您能够将它们投放市场,还在等什么,快来注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