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注册公司经营所得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经营所得,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取的收入。包括: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取的收入,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收入。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该企业投资人、合伙人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可享受海南个税优惠的范畴;
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所获取的收入。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所获取的收入。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取的收入。
(3)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该所得根据发放对象、发放方式分别按照综合所得或是经营所得确认,与任职、受雇有关的,计入综合所得;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计入经营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