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防爆电气正式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范畴,意味着部分防爆电气必须强制性申请国家CCC知识分享才能进入市场经营流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纳入国家CCC知识分享的防爆电气有明确的产品目录规定。目前,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的防爆电气有17大类。
从上面的产品目录就可以看出,纳入CCC知识分享产品目录的只是市场上大部分的防爆电气产品,防爆灯具、大型防爆系统和设备等是在产品目录之外的。这类产品还需要按照原来那样申请防爆合格证或者防爆核查报告,取得防爆合格证后方可用于爆炸性危险场所。
防爆电气是否需要申请CCC知识分享,跟产品是否具有防爆合格证没有直接关系,要确定的是该产品属不属于防爆电气CCC知识分享产品目录范围内。如果是属于CCC产品目录内,在过渡期内必须持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者CCC证书,在过渡期后必须持有CCC证书方可进入经营市场。(过渡期指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1日。)
特别指出的是,不属于防爆电气CCC产品目录之内的大型防爆设备,其部件如果是属于防爆CCC产品目录的,必须是采购具有防爆CCC证书的部件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