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税收优惠政策对人员居住天数有哪些要求?
1. 满足183天人才名单的确认
省委人才发展局将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名单,于每年12月底前推送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按照《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年收入标准,于次年1月底前将年度申报个人收入符合标准的人员名单,推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 不满足183天人才名单的确认
前述在海南居住“不满183天”的特定人员,由本人通过任职受雇、生产经营单位,自2024年起,每年度3月1日前按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统一在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提交申请。省税务局汇总符合收入标准和实质性运营要求的申请人员信息,提交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