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8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关于电池和废电池的法规(EU)2023/1542,并废除了2006/66/EC指令,自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新法规规范了电池从生产到再利用和回收的整个生命周期,并确保其安全,可持续和具有竞争力,对电池相关企业具有极大影响。
电池中有害物质管控要求新旧对比
新规中提到除满足欧盟REACH法规附录XVII和欧盟ELV指令规定的有害物质要求外,电池中不得含有下表规定限制的物质:
电池标签标识更新要求
一般信息:所有电池附有含电池基本信息的标签,包括制造商信息、电池类型、化学组成,除铅、镉、汞以外的其他有害物质、关键原材料等10项内容;
容量信息:可充电便携式电池、LMT电池和SLI电池应在标签上标明容量信息,且不可充电的便携式电池还应标明*小平均持续时间且标有“不可充电”;
二维码:电池应附二维码,对于不同类型电池,二维码包含的信息不同;
电池单独收集符号:垃圾桶标识,镉超过0.002%或含铅超过0.004%的电池应在垃圾桶标识下增加相应的化学元素符号;
CE标识:所有电池在投放市场前应加贴CE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