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范围内,FCM由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进行评估,但没有一项法规涵盖所有FCM。欧盟确实有一个统一的欧盟法律框架,法规(EC)No1935/2004,其中规定了良好生产规范(GMP)的一般原则,FCM的安全性和惰性,但这不是全部。
欧盟食品级法规1935/2004/EC
一、框架法规:1935/2004/EC
生产操作规程: 2023/2006/EC
对不同材质的管控要求:
再生纤维素薄膜:2007/42/EC
陶瓷:84/500/EEC
修订历程:2005/31/EC
塑料:(EU) NO. 10/2011
修订历程:(EU) NO. 321/2011 ; ((EU) NO. 1282/2011; (EU) NO. 1183/2012;(EU) NO. 202/2014; (EU) NO. 865/2014; (EU) NO. 174/2015。
橡胶:93/11/EEC;
活性和智能材料:(EU) NO. 450/2009。
每种材质有不同的测试标准要求:塑胶(2011/10/EU),(AP20045),橡胶(AP20044),有机涂层(AP20041),糖咨/玻璃/陶瓷(84/500/EEC2005/31/C),铝和铝合金(EN601EN602),名类不锈钢/铁制品/金属/合金/电镀制品(CM/Res(2013)923种重金属。
特定措施的内容通常包括:在材料和制品的制造中允许使用的物质清单;这些物质的纯度标准;这些物质特定使用条件以及在哪些材料和制品中使用;被授权允许搀入到活性或智能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物质清单,或者活性或智能材料和制品清单,必要时也包括这些物质和(或)材料和制品合并时的特定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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