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范围内,FCM由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进行评估,但没有一项法规涵盖所有FCM。欧盟确实有一个统一的欧盟法律框架,法规(EC)No1935/2004,其中规定了良好生产规范(GMP)的一般原则,FCM的安全性和惰性,但这不是全部。
欧盟食品级法规1935/2004/EC
一、框架法规:1935/2004/EC
生产操作规程: 2023/2006/EC
对不同材质的管控要求:
再生纤维素薄膜:2007/42/EC
陶瓷:84/500/EEC
修订历程:2005/31/EC
塑料:(EU) NO. 10/2011
修订历程:(EU) NO. 321/2011 ; ((EU) NO. 1282/2011; (EU) NO. 1183/2012;(EU) NO. 202/2014; (EU) NO. 865/2014; (EU) NO. 174/2015。
橡胶:93/11/EEC;
活性和智能材料:(EU) NO. 450/2009。
当产品接触食品时:1. 释出对健康构成危险的成分;2. 导致食品的成分产生不能接受的改变;3.降低食品所带来的感官特性(使食品的味道、气味、颜色等改变);
食品接触材料受欧盟层面的法律约束性规定的约束,目前在法规(EC)No1935/2004中规定,该法规旨在确保FCM安全,也确保FCM产品内部市场的有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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