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企业境外直接投资享受哪些税收政策(外资注册)
跨境直接投资更便利
01放开企业资本金使用范围
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境内股权投资。
截至10月末,共13家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境内股权投资,累计投资5.2亿元人民币。
02境外上市外汇登记在银行办理
11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试点管理办法》,自贸港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可直接在银行办理。
全国唯一的试点省份。
03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
10月10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对企业登记注册不设*低准入门槛,对内外资实行无差别待遇。
交银国际科创盛兴QFLP股权投资基金,作为海南自贸港首支落地的合格有限合伙人基金,已汇入投资基金1.49亿美元。
04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近期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
争取更低的准入门槛,更宽松的试点基金认缴出资额、境外投资范围、单家投资范围、单家基金的申请额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