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境外投资备案(深圳)境内企业需要准备的资料
ODI:OVERSEASDIRECT INVESTMENT,即对外直接投资,所涉及部门包括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商务部门和发改委。
这三个部门对境外投资的定义基本一致。
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09〕30号):
境外直接投资是指境内机构经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通过设立(独资、合资、合作)、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既有企业或项目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2条:
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第2条:
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
ODI境外投资备案(深圳)境内企业需要准备的资料:
1. 公司全体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国内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在复印件上签字的扫描件
2. 国内公司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并需要进行备案
3. 公司余额的证明,要大于拟境外投资的数额
4. 国内企业的股权架构图(需穿透到自然人和实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