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资质证书申报说明: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乡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术语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资源配备,宣传培训、源头分类,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监督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为城乡社区提供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及处理处置服务的组织,其他环卫清洁服务组织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餐厨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资质证书办理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2可回收物
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3.3有害垃圾
垃圾中的废电池、油漆、灯管、过期药品等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
3.4餐厨垃圾
擦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乘菜和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3.5其他垃圾
即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餐厨(厨余)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资质证书办理条件)
4基本要求
4.1垃圾分类服务应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长效机制。
4.2应采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法,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
4.3应规范服务过程。优化服务质量,建立以服务提供主体为主导,服务参与主体为支撑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模式。
5服务内容
垃圾分类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类宣传。采取“宣传牌匾、宣传资料、人户宣导、学校教育、社区活动、媒体公益公告”等形式,引导生活垃圾产生者,了解垃圾分类基本知识,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文明行为自觉,提升民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分类投放。按照“垃圾四分类法”分类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由社区居民分类投放;(餐厨(厨余)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资质证书办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