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产品,要参照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实行“五对”管理制度,即“双收、双存、双收、双锁、双账”。
为了能够对实验室试剂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使用:避免试剂的重复使用和积压。申请试剂前,检查试剂存放处是否还有剩余。实验人员发现试剂不足时,应及时通知试剂使用负责人。
存放:剧毒危险品管理人员至少有两名,对剧毒试剂的种类、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到货时间等进行核对登记,并存放于专用试剂柜中。专用试剂柜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置明显的标志,并保证通讯畅通;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必须进行隔离、分离和分隔,按性能分区、分类、分存,不同种类的危险化学品的化学性质或者不同的灭火方法,不得混合贮存。
使用剧毒危险物品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严格执行两人收发、两人保管制度。管理员应定期检查门禁状态,如发现被盗、丢失或误用,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
注:剧毒危险物品管理者,剧毒危险物品管理者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
危险废物处置
废物应按照差别处理、分类处置、集中处置和无害化处置的原则严格控制。实验结束后,反应物残渣和废液不能随意倾倒,应倒入指定的容器中;特别是一些易燃、腐蚀性强、有毒的危险品(如浓酸、有机溶剂和药品等),必须经过适当处理后才能倒入废液罐中。不得挪作他用或擅自处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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