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有关规定,在深居住的非深户籍人员应当向申报义务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居住登记信息,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非深户籍人员可以直接登录微信(“粤省事”、“深圳公安”)、门户网站(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i深圳APP等网上办理渠道,注册相应个人帐号后选择“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事项,选择其中“我是住户”提示的类别进行协助申报,相应信息会传输到申报义务人账号及网格部门,在其确认后居住登记信息生效。
✦申报义务人可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申报”事项的“居住登记信息服务”“住户申报审核”功能里对住户协助申报信息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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