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措施的内容通常包括:在材料和制品的制造中允许使用的物质清单;这些物质的纯度标准;这些物质特定使用条件以及在哪些材料和制品中使用;被授权允许搀入到活性或智能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物质清单,或者活性或智能材料和制品清单,必要时也包括这些物质和(或)材料和制品合并时的特定使用条件;
欧盟食品级法规1935/2004/EC
一、框架法规:1935/2004/EC
生产操作规程: 2023/2006/EC
对不同材质的管控要求:
再生纤维素薄膜:2007/42/EC
陶瓷:84/500/EEC
修订历程:2005/31/EC
塑料:(EU) NO. 10/2011
修订历程:(EU) NO. 321/2011 ; ((EU) NO. 1282/2011; (EU) NO. 1183/2012;(EU) NO. 202/2014; (EU) NO. 865/2014; (EU) NO. 174/2015。
橡胶:93/11/EEC;
活性和智能材料:(EU) NO. 450/2009。
1935/2004/EC该指令已取代以下两项法令:80/590/EEC和89/109/EEC。法令1935/2004/EC列明了与食品接触的产品/物质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符合良好制造规范(GoodManufacturing Practice ,GMP);
检查符合性的基本规则以及有关抽样和分析方法的规定;确保材料和制品可溯性的特殊规定;有关活性和智能的材料和制品标签的附加规定。必要时,制定特定的适用于某些类型的材料和制品及其生产中使用的工艺授权的程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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