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FD&C法案中531章的要求,任何电子辐射类产品的生产商和经销商都要求遵守法案中的相应规定,包括保留记录和向FDA所属CDRH提交产品报告。大多数电子辐射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如果生产商和经销商宣称有医疗作用,则该产品还要符合医疗器械相关法规的要求。美国FDA在21CRF1000.15中列举了一些电子辐射类产品。
激光FDA年报提交内容:1.产品类别属性。2.产品信息(名称、型号、标签位置)。3.产品结构、组件、以及影响辐射量的因素。4.每种型号的功能,影响辐射的运行特性以及预期用途和已知用途。5.每种型号与电子产品辐射安全有关的标准和设计规范。6.每种型号描述产品所包含的物理和电气特性(例如或电子电路)。
I类激光产品: 指激光产品在操作过程中,任何时候人类接触激光辐射水平不超过21 CFR Subchapter J Part1040.10表I中规定发射限制。I类级别的激光辐射不被认为是危险的。
激光镭射机激光FDA注册加急办理,联邦法规第二章部分至第1050(21 CFR 1000 -1050)载有激光\辐射电子产品制造商的激光\辐射安全规定。制造商负责生产不产生有害和不必要的激光\辐射的产品。所有制造商必须符合标题21CFR 1000,1002,1003,1004和1005中的适用要求。
激光雕刻机激光FDA注册申请周期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