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多功能产品?
答:多功能产品是指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目录中具有两个或多个产品功能的产品。
当前,多功能产品在具有信息技术设备和广播电视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和家用电器,电信终端产品以及信息技术设备或广播电视设备的产品中是常见的。如复印,传真和打印多合一机器,带音频,视频输出和/或调制解调器卡的多媒体计算机产品,带视频输入的显示器,带有连接到计算机的数据端口的信息设备等,
问:多功能产品检查任务如何分配?
答:多功能产品根据其主要功能和主要使用目的进行分类,并且相应的测试机构负责测试。对于无法检测的单个物品,您可以与其他指定的检验机构一起打包色带。
问:多功能产品应符合哪些知识分享规则?
答:多功能产品除了满足主要功能产品的知识分享实施规则之外,还必须满足与其他功能相对应的产品的知识分享实施规则,包括样品测试和工厂检查要求。单元划分和测试应基于E要功能产品知识分享实施规则中的划分原则和测试标准,还应考虑知识分享功能实施规则中与其他功能产品相对应的划分原则和测试标准或测试项目。
多功能产品知识分享证书应反映测试中实际使用的主要测试标准和考虑标准。
处理多功能产品知识分享的几种典型情况的原则
1、信息技术和影音设备的多功能产品
(1)测试基于实施规则的标准。对于主要用于信息处理的产品,GB4943,GB9254和GB17625.1是主要测试;对于主要用于广播和电视的产品,使用GB8898,GB13837和GB17625,.1是主要的测试标准。
(2)安全项目的测试应按照IEC指南112"多媒体设备安全准则”的要求进行;对于电磁兼客性测试,在基于标准的测试的基础上,还要执行其他测试项目,例如,对于具有视频输出的计算机产品,请根据GB13837添加音频和视频传导功率测量(如果具有RF输出,则增加对有害信号的测量对于数字音频和视频设备等,请按GB9254辐射干扰场强测量(不**制基波和谐波,新的CISPR13还增加了相关内容);除非没有新的国家标准,否则本文将不会实施。
2、对于包含在信息技术设备中的电信终端功能产品的多功能产品
(1)检查应基于信息技术设备实施规则的检查标准(安全和电磁兼容性)
(2)考虑到电信终端产品的实施规则,对雷电探测有要求时,应按规则规定的标准进行探测。
3、信息家电
(1)检查应根据家用电器实施规则的检查标准(安全和电磁兼客性)进行。
(2)考虑到信息技术设备产品的实施规则(有待具体考虑)
4、在多功能产品中,部分功能是目录中的产品,其他功能不是目录中的产品。
在多功能产品中,只要整机的主要功能是目录中的产品,原则上它就是目录中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