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Standard/Code | 标准名称StandardTitle |
16 CFR1640 | STANDARD FOR THEFLAMMABILITY OF UPHOLSTERED FURNITURE |
本部分建立了软垫家具可燃性的标准,由加利福尼亚州消费者事务部电子和电器维修、家居装饰和隔热局在2013年6月发布的技术公告117-2013中规定,题为“软垫家具所用材料抗阴燃性测试的要求、测试程序和设备”(可获得性见§1640.6)。
(b)范围。所有在§1640.3中定义的软垫家具,在本标准生效日期或之后制造、进口或重新装软垫的,都要遵守本部分的要求。
Test Requirement 测试要求:
燃烧测试
Sample Size 样品数量 / 送样规格: on request
Lead Time / TAT (Turn Around Time) 测试周期: 常规服务Regular service 7-9 working days
Report Summary 报告摘要:
Standard Interpretation 标准解读:
基于“易燃织物法案(FFA)”,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正在对家用软垫家具的燃烧测试标准进行提议,以便对软垫家具设立性能、测试认证、标贴等要求。相关机构已于2008年3月4日发布了建议法规制定通知(NPR),该提议是有关软垫家具易燃性的新法规。
这项提案适用于座位和靠背或扶手装有缓冲材料(泡沫、棉絮、以及相关材料)并覆盖织物(纺织、皮革或相关材料)的家用软垫座椅家具。此类家具包括:座椅、沙发、移动家具、睡眠沙发、家用-办公家具、以及用于宿舍或其它住处的软垫家具。与家具一同搭售的软垫和类似的散件也被包括。
提案明确排除的物品有:庭院家具、非零售的商业办公家具、无相连的座椅及靠背和/或扶手的家具(如无靠背、无扶手的长软椅,有填充的床头板以及不与主体物品一同销售的枕头,衬垫等)。亦不包括专售给酒店或其它短期寄宿处的家具。
1.对于表面面料部分,需要通过香烟闷烧测试(I类):
织物必须保护内部填充物防止持续性闷烧和火焰蔓延。合格的织物可用于任何填充材料。
香烟测试不同于BS5852定义的英国香烟测试。提议的测试是根据木制测试框架,并配有3英寸厚的标准泡沫体的“坐垫”和“靠背”,测试织物覆盖在每块泡沫材料上,并用大头针固定。两块泡沫材料成直角放置。一块标准棉质布也被钉在“靠背”上,并在直角缝隙处放置一根点燃的香烟,将棉质布轻轻平铺在燃烧的香烟上,并达到紧密接触。
测试持续时间为45分钟,测试时间过后不得有持续闷烧或燃烧现象,并且泡沫的重量损耗不得超出10%。
2.对于作为隔离层的部分,需要通过香烟闷烧测试(I类),需要通过燃气明火测试(II类):
合格的隔离衬层可用于任何面料和填充材料。
(I类):基本同面料部分的香烟焖烧测试,只是隔离层是置于标准海绵和标准面料之间,同样做成座椅的模型,在直角缝隙处放置一根点燃的香烟。
测试持续时间为45分钟,测试时间过后不得有持续闷烧或燃烧现象,并且泡沫的重量损耗不得超出1%。
(II类):燃气明火部分使用定义在BS 5852中金属测试框架。并使用标准泡沫和标准覆盖织物。
测试的隔离织物放置在泡沫上,标准覆盖织物则放置在隔离织物上。将织物夹在金属框架上,并在坐垫和靠背的缝隙处使用240mm的丁烷气体火焰燃烧70秒。
泡沫的质量损失必须少于20%。经过45分钟的测试后,不得有持续闷烧或燃烧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