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现行法规是(EC)No.1935/2004,其是欧盟的关于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基本框架法规。与以往不同的是过去的框架规定形式是指令,需要各成员国进行转换,而此次是直接以法规形式颁布的。
食品接触材料是指:产品在正常使用中与食品有接触的材料。如:电饭锅,果汁机,咖啡机,菜盘,饭碗,勺子等各种产品,这些产品的普遍使用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其中与食品直接接触的材料却可能会带来安全隐患。
新增总迁移测试条件。总迁移测试条件新增OM0(40度,30分钟),适用于低温或常温条件下接触食物不超过30分钟的情况,比如桌布,围兜等。修订总迁移测试条件。总迁移测试条件OM4中增加了回流测试条件,适用于技术上难以在100摄氏度完成的情况。该修改兼顾了常规测试中一些极端情况的处理办法,更显法规的完善。
修订初级芳香胺特定迁移的限制。对于受REACH附录XVII 第43条管控,但未在(EU) No10/2011有迁移限量要求的初级芳香胺(PAAs),设定每一项PAA的限值为0.002mg/kg,其他种类的初级芳香胺的迁移总量限值为0.01mg/kg。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是GB标准下相关类目测试标准、欧盟普适标准是EC/1935/2004标准EN1186,但欧盟内部,不同国家也有差别,如德国是LFGB,法国是FrenchDGCC RF 20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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