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对于货物进出口及相关企业来说,其过程需要非常谨慎。相信企业朋友们对危化品分类鉴定报告可能存在有一定的困惑。
那么为何要对危化品进行分类鉴定?危化品分类鉴定报告又有什么作用?下面为各位详细解读。
危化品分类鉴定全称为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具体法规于2013年6月24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明确说明了针对危险化学品应如何分类、有哪些分类以及违法该法规的相关处罚力度,保障了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危化品分类鉴定就是根据化学品(化合物、混合物或单质)本身的特性,依据有关标准,确定是否是危险化学品,并划出可能的危险性类别,通过详细划分完成分类是化学品管理的基础。
若判定为危险化学品,那么就该对该化学品的危险性进行分类鉴定,判断评估该化学品的危险性,一般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现有的化学物质可以对照《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两个标准,确定其危险性类别和项别。
对于新的化学品,应检索文献,利用文献数据进行危险性初步评估分析,进行针对性的实验;而对于没有文献资料的,则需要进行全面的理化性质、毒理、生态、环境方面的试验,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两个标准进行分类。
实验方法和项目
试验方法和项目需参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进行。
对于混合物的危险性分类上述分类程序和方法均可适用对于混合物的危险性分类,混合物列在《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中的种类和文献数据较少。
有资料表明,混合物的急性毒性数据存在加和性,在难以得到试验数据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危险成分浓度的大小进行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