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8624的发展史
(1)1988年首 次发布;
(2)1997年第 一次修订,参照西德标准 DIN4102-1:1981《建筑材料和构件的火灾特性第1部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的要求和试验》,将燃烧性能分级为A(匀质材料,复合(夹芯)材料)、B1、B2和B3四级;
(3)2006年第二次修订,参照欧盟标准委员会(CEN)制定的 EN 13501-1:2002《建筑制品和构件的火灾分级第1部分:采用对火反应试验数据的分级》,将燃烧性能分级为A1、A2、B、C、D、E和F七级;
(4)2012年第三次修订,明确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基本分级仍为A、B1、B2和B3四级,同时建立了与欧盟标准分级A1、A2、B、C、D、E、F的对应关系,并采用了欧盟标准EN 13501-1:2007的分级判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