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具备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和兵团团场等生产单位;
2、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
3、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
4、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至少稳定运行一年;
5、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
6、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7、与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或检测机构不存在利益关系。
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还要在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并具备下列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2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
3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
4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认证需要资料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种植产品调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有必要的应提供续展证明、商标转让证明、商标使用许可证明等);
4、质量控制规范(包括基地机构设置、人员分工,投入品供应、管理,种植过程管理,产品收后管理,仓储运输管理等),需要申请人盖章;
5、种植规程,需申请人盖章;
6、基地行政区划图、基地位置图和地块分布图;
7、基地请单(包括乡镇、村数、农户数、种植品种、种植面积、预计产量等信息),需中请人盖章;
8、农户清单(包括农户姓名、种植品种、种植面积,预计产量),对于农户数50户以下的申请人要求提供全部农户清单,对于50户以上的,要求申请人建立内控组织(内控组织不超过20个),即基地内部分块管理,并提供所有内控组织负责人的姓名及其负责地块的种植品种、农户数、种植面积及预计产量。需申请人盖章;
9、有效期3年以上的种植产品订购合同成协议;
10、若申请人自有基地,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成产权证、林权证、国有农场所有权证书等;
11、生产记录《能反映生产过程及投人品使用情况);
12、预包装食品标签设计样张(非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
13、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14、产品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