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建议书包含了有限数量危险品的规定,这就意味着许多危险品在适当有限的数量下运输时呈现出危险性减小,可以在建议书中指定类型的高质量但并未经过相应的测试和标记的包装中安全运输。
对于部分少量运输的危险货物,《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数量和包装符合相关的有限数量(Limitedquantities,简称LQ)或者例外数量(Exceptedquantities,简称EQ)标准,就可以免除很多相关的运输规定,为运输这类货物提供极大的方便。
“有限数量”
Limited quantities
“有限数量”是当危险货物在移交运输时,如数量较少,且包装满足一定要求,即可免除危险货物运输的部分技术要求。
有限数量包装规定
危险货物采用有限数量包装,就是运输某一危险货物时,在包装方面用许多小桶、小瓶替代大包件,将这些小包件置于一结实的外包装内,并在外包装内添加吸收剂材料,降低潜在危害或危险性,如下图所示:
内装有限数量危险货物的包件需显示下图中的有限数量包件标记。如下图:
有限数量包件标记的上下部分和边线应为黑色,中间区域为白色或适当反差色,标记的Zui小尺寸:100mm*100mm,菱形边的Zui小宽度:2mm;如包件的大小需要,可缩小尺寸,但不得小于50mm*50mm,且标记仍应清晰可见。
注意!有限数量并不适用于所有危险货物哦。
以空运为例,根据《危险品航空运输规则》(DGR)的相关规定,只有被允许由客机载运并符合下列类别项别和包装等级(如适用)的危险品才可按有限数量的危险品的规定进行运输:
(a)第2类:2.1项和2.2项的UN1950,无次要危险的2.1项和2.2项的UN2037,UN3478(燃料电池罐,含液化易燃气体)和UN3479(燃料电池罐含储氢氢化金属)jinxian燃料罐;
(b)第3类:包装等级Ⅱ级和Ⅲ级的易燃液体和UN3473(燃料电池罐,含易燃液体);
(c)第4类:4.1项中包装等级Ⅱ级和Ⅲ级的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聚合物质除外;4.3 项中包装等级Ⅱ级和Ⅲ级的物质,只限固体和UN3476(燃料电池罐,含遇水反应物质);
(d)第5类:5.1项中包装等级Ⅱ级和Ⅲ级的氧化剂;5.2项中jinxian包装在化学品箱或急救箱内的有机过氧化物;
(e)第6类:6.1项中包装等级Ⅱ级和Ⅲ级的毒性物质:
(f)第8类:包装等级Ⅱ级和Ⅲ级的第8类腐蚀性物质和 UN3477(燃料电池罐,含腐蚀性物质),但不包括UN 2794,UN2795,UN 2803,UN2809,UN3028 和UN 3506;
(g)第9类:jinxian二溴二氟甲烷(UN1941),苯甲醛(UN1990),硝酸胺肥料(UN2071),环境危害物质,固体,n.o.s(UN3077),环境危害物质,液体n.o.s(UN3082)化学品箱或急救箱(UN3316),航空限制的液体(UN3334)航空限制的固体(UN3335)和日用消费品(ID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