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 2.0
Directive 2011/65/EU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Council on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
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特定有害物质
管控范围:大型家电、小型家电、IT和电信设备、消费类设备、照明设备、电气和电子工具、玩具,娱乐和运动设备、医疗设备、体外诊断医疗设备、监控设备、工业监控设备、自动贩卖机、其他任何不在上述范围内的电子电器产品。
不适用产品:认证设备;太空设备;专门设计成为不受本指令管控的设备的部件,且仅作为该设备的一部分时才能履行其功能的设备;大型固定工业工具;大型固定安装工具;运输人或货物的工具,除了不受型式认证要求的电动两轮车;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有源植入医疗器械;由人士安装于长久使用系统中的光伏电池板;专门设计用于科学研究的设备。
2、欧盟RoHS 2.0限制物质
新修指令RoHS2.0是旧RoHS的升级版本,相比于ROHS,ROHS2.0管控的物质由6项增加到10项,这些物质被列入第2011/65/EU号指令附件二。
限制物质和限量(质量分数)
镉(Cd):0.01%
汞(Hg):0.1%
铅(Pb):0.1%
六价铬(Cr6+):0.1%
多溴联苯(PBBs):0.1%
多溴联苯醚(PBDEs):0.1%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0.1%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0.1%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0.1%
应注意的是,以上浓度值适用于每个均质材料而不是产品或部件本身。“均质材料”指通体具有一致组成的材料,或由多种材料组合而成、无法机械拆分成不同材料,即不能通过机械活动如拧、切割、挤压、研磨和摩擦过程分开的材料。
测试原则:均质材料测试
1)原材料-拆分成均质材料测试;
2)零部件或整机-拆分成均质材料测试。拆分成的均质材料通常主要分为金属材质、塑料材质和其它材质。制造商在送检产品之前,建议提前将送检产品自行详细拆分、包装,并分别在每个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与编号。实验室对均质材料进行测试,检验均质材料中的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s)等相关有害物质是否符合RoHS指令要求,若是符合就可出具RoHS合格报告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