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未加工证明,不仅仅的货物出口印尼途径香港时才需要办理,当货物出口到与我国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如韩国、智利、巴基斯坦、其他东盟成员国文莱、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时,都可以申办香港未加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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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未加工证明是什么?
货物途径香港转运到国外,进口商要想凭借FTA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东盟FORM E/智利FORM F/秘鲁FORMR/RCEP产地证等)享受关税的减免,则可将原产地证交由香港中检局盖章认证,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章的英文为“THIS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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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A优惠原产地证书香港未加工证明的申请(可代办),具体操作如下:
1、企业提供由海关或贸促会签发的优惠原产地证书正本给到我们(可提供电子版的发票、箱单或提单给到我们代办)
2、资料收到后, 我司递交文件到香港,由香港中检局盖章认证
3、认证需2-3个工作日,待认证完成我司取回文件正本后安排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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