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是很多商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出口危险货物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管理、运输和使用包装,对于我国保护出口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和扩大出口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部分少量运输的危险货物,《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及其衍生文件,包括《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等,以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数量和包装符合有限数量(Limitedquantities,简称LQ)或例外数量(Exceptedquantities,简称EQ)标准,就可以免除很多相关的运输规定,为运输这类货物提供极大的方便。
“例外数量”
“例外数量”是指危险货物在移交运输时,如数量较少,且采用非常坚固和耐用并经测试满足一定要求的包装,即可免除运输时的部分合规要求(例如,承运人资质,包装性能测试)。EQ运输是将常规大量运输的危险货物封装在体积极小的内包装中,通过组合包装的形式加以运输。
内装例外数量危险货物的包件需显示下图中的例外数量包件标记。如下图:
* — 标注类别或项别(当指定时)的位置。
** 一 如托运人或收件人的名字没有标示在包装的其他地方,则标示在此位置。
标记必须为正方形。影格线和符号必须在白色或合适背景上使用同一颜色,黑色或红色标记的尺寸zui小为100mmx100mm。如果未按指定尺寸,所有要素均应与图示比例大致相当。
标记必须使用在包装件的一个侧面上。当以标签的方式使用标记时,此标签不得折叠,不得将同一标签的各部分贴在包装件的不同侧面上。
注意!例外数量与有限数量一样,均不适用于所有危险货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