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中小学校舍鉴定工作的机构应具有怎样的资质?作有哪些要求?答:根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和《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可以承担校舍抗震鉴定业务,房屋安全性鉴定单位和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可以承担校舍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或者对可以承担校舍鉴定业务的单位予以公布,以便建设单位选择。
二、中小学校舍排查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对校舍进行抗震鉴定,出具抗震鉴定报告,确定校舍是否需要进行抗震加固。有条件时可优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原设计单位开展校舍的抗震鉴定工作。(2)地震烈度6度及以下的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等对校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提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根据房屋安全级别确定校舍是否需要加固。地震烈度6度地区经房屋安全鉴定需进行加固的C级危房,还应作抗震鉴定,提出抗震鉴定报告,加固时应满足抗震设防要求。(3)位于洪泛区、蓄滞洪和易洪易涝区的校舍要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抗淹没、抗洪水冲击的鉴定,台风严重威胁区内的校舍要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风能力验算。
三、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和步骤? 答: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一般包括下列内容和步骤:(1)初步调查:对图纸资料、建筑物建设和使用历史、受灾历史、现场考察,制定详细调查计划及检测、试验工作大纲并提出需由委托方完成的准备工作。(2)详细调查:结构基本情况勘查、结构使用条件调查核实、地基基础(包括桩基础)检查、材料性能检测分析、承重结构检查、水情资料分析调查等。(3)安全性鉴定评级:按构件、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分三个层次进行。每一层次分为A、B、C、D四个安全性等级。(4)适修性评估:按每种构件、每一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分别进行评估。 (5)鉴定报告:报告深度应满足相关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