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检疫处理的输往美国、加拿大、巴西等国货物的木质包装包括哪些种类?
答:输美、加、巴西等国货物木质包装是指用于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垫仓木料、木桶、木垫方、枕木、木衬板、木轴、木楔等。经人工合成的材料或经加热、消毒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不在此列。
美、加、巴西等国对我出口货物木质包装采取什么样的检疫措施?为什么?
答:对来自中国货物的木质包装,美、加、巴西等要求必须附有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证书,证明木质包装在进入这些国家前经过了熏蒸处理、热处理或者防腐剂处理;如果无木质包装的货物,出口商须出具无木质包装的证明。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将被禁止入境,或者在美、加、巴西等国认可的条件下,拆除并销毁木质包装。美、加、巴西等国采取此项检疫措施的目的是防止光肩星天牛等林木害虫随木质包装传入本国。
欧盟对我输欧货物木质包装有哪些要求?
答:欧盟要求我输欧货物木质包装不带有树皮和没有直径大于3毫米的虫孔,否则,必须对木质包装进行烘干处理,使其含水量低于20%。
为什么要对进境货物木质包装实施检疫?
答:为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随进境货物木质包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农林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动植物检疫法》和《进出境装载容器、包装物动植物检疫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境货物木质包装必须实施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