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CNCA公布,一些产品被排除在CCC知识分享之外,这些产品不再需要强制性的CCC知识分享,现在可以获得自愿知识分享,以证明符合中国相关法规;相关企业可选择由指定知识分享机构按既有方式进行知识分享,也可依据《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自我声明实施规则》,采用自我声明方式证明产品能够持续符合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要求,并完成产品符合性信息报送。
CCC是中国强制知识分享计划的缩写,要求制造商在合法销售产品之前获得其产品的批准,CCC于2002年5月1日实施,并于2003年8月1日全面生效,CCC包含大多数电气产品的安全和EMC部件,仅适用于大多数汽车部件的安全性。
中国二零零二年CCC的引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颁发了“ 中国强制知识分享产品第一目录”,需要知识分享的产品目录不断变化,自第一期以来已扩大,必须对列表中出现的产品组以及AQSIQ和CNCA的公告进行CCC知识分享。
CCC知识分享办理流程:
1、申请 - 适当的文件提交给CQC。
2、初始工厂检查的申请和工厂问卷;
3、提供产品说明,包括材料清单,照片,EMC报告,警告标签等。
4、产品测试根据强制性GB标准,(必须进行样品测试)
5、工厂检验 - CQC检验员必须对每个终出口产品成分的工厂进行工厂检查。
6、评估 - 评估工厂检查结果的测试以确定是否授予CCC证书。
7、标记 - CCC标记贴在产品上。
8、后续检查 - 制造设施必须每12个月检查一次。
CCC知识分享标志:
目录中列出的产品必须经过强制性安全知识分享,并使用统一的CCC标志。
有四种类型的CCC标记
新3c知识分享目录:
01.电线电缆 (共5种)
02.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6种)
03.低压电器 (共9种)
04.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
05.电动工具 (共16种)
06.电焊机(共15种)
07.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08.音视频设备类(共16种)
09.信息技术设备 (共12种)
10.照明设备(共2种)
11.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
对部分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管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部分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管理,其指定知识分享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证书。
国家认监委注销相关知识分享机构和实验室所涉及的强制性产品知识分享指定业务范围。
12.机动车辆轮胎(共3种)
13.安全玻璃 (共3种)
16.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
19.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共1种)
21.装饰装修产品(共2种)
22.玩具(共6种)
3C知识分享产品目录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