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需要提供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公司注销的流程如下:
1、公司应成立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将清算报告和注销申请书等材料,一起提交工商部门,进行清算备案。
2、在工商部门认可的报刊、媒体上发布注销公告,登报日期不得少于45天。
3、公告后,携带公司税务登记等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4、办理税务注销后,携带注销证明等材料,到政务大厅工商窗口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