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珠澳大桥的规定,在香港和大陆广东省的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只要在三年内(包括申请年)累计纳税超过十万元,并且他们的合同是有效的,就可以申请获得大陆商业牌照。如果投资者在广东省累计纳税超过五十万元,并且有意愿投资更多的车辆,他们也可以继续申请第二辆车辆。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两个地方的车牌条件,可以咨询香港珠澳大桥的相关部门。
一、港珠澳大桥车牌办理条件。
1.香港大陆粤Z车牌。
广东省内投资3年内(包含申请年),累计纳税额超过10万元的境外投资者,可在有效合同期内申请商用车牌照;累计纳税额超过50万元的,可申请第二辆商用车;累计纳税额超过100万元的,可申请第三辆商用车。
2.内地香港FV车牌。
在广东省合法注册并经营三年的各类公司,只要其近3年内的总税款超过100万人民币,即可向相关部门申领内地的大桥商用车牌号。同样条件下,其它港区的企业也可以继续办理此项业务而无需受限。
在下列情况下,还可以申请港珠澳大桥车牌:
1.投资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香港企业;
2.向广东省捐款500多万元的香港居民;
3.香港人,广东省、市、县(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