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实施日期 |
GB/T39560.702-2021 |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第7-2部分:六价铬 比色法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的六价铬[Cr(VI)] | 2022/5/1 |
本部分规定了在聚合物和电子件样品中定量检测六价铬(Cr(VI))的方法。本部分测定方法采用有机溶剂来溶解或溶胀样品基体,随后采用碱性消解程序从样品中提取六价铬。研究表明,对于从可溶性和不可溶性的样品中提取六价铬,有机/碱性溶液提取效果比酸性溶液更有效。在碱性溶液条件下,六价铬还原成三价铬或者三价铬氧化成六价铬的程度Zui少。
对于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PC(聚碳酸酯)和PVC(聚氯乙烯)构成的可溶性聚合物样品,要用适当的有机溶剂将样品进行溶解,用碱性提取液来提取六价铬。
对于不含锑(Sb)的不可溶解的或未知的聚合物或者电子件材料,将样品放入150℃到160℃的甲苯/碱性溶液中消解,将提取物中的有机相分离并丢弃,保留无机相用于六价铬分析。
提取物中的六价铬浓度是通过提取物在酸性条件下与1,5-二苯卡巴肼的反应来测定。在与二苯卡巴肼的反应过程中,六价铬被还原为三价铬,而二苯卡巴肼被氧化为二苯卡巴腙。三价铬和二苯卡巴腙反应形成一种紫红色化合物。用色度计或分光光度计在540nm处对该紫红色化合物溶液进行定量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