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主要经营业务--国货出口(退税)复进口保税物流业务:1、国内货物进入园区即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园区一日游”代替出口复进口的“境外一日游”,国内生产型或外贸企业,但购买方为东莞、惠州、深圳或珠三角其它地方的加工型企业,贸易方式是FOB香港,或境外交易,企业通过园区转厂可节省大量物流成本;2、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大宗原材料类产品、生产企业出口需要提前办理退税手续,或购买方为国内加工型企业;3、加工贸易企业的产品可以供国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作为出口产品的料件,或者供国内可以享受该产品免税政策的企业使用;
保税区(物流园,监管仓)都是有境内关外的政策,即货物从国内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口,等于进口,说白了保税区就等于是国外的地方,国内入保税区则出口,保税区入国内等于进口。如果你是一般贸易企业,可以先一般正常出口(与在码头或黄岗正常出口的手续一样)到保税区,让转入方加工贸易企业在保税区办理进口(手册进口),这样完全附合加工贸易企业的企业性质:加工贸易企业的原材料必需从国外进口。
深圳保税物流园一日游方案介绍
每种类型的交货方式是怎样的?
1、一般贸易企业之间的交易:可以进行自由的贸易买卖,如果发货方企业需要退税,在深圳地区及周边企业可以通过保税区一日游解决此问题。这是转厂的一种特殊形式。
2、加工贸易型企业之间的交易又分为几种情况:如果交易货物的海关编码相同,可以进行深加工结转;如果海关编码不同,则需要通过保税区转厂处理,其间根据编码不同的程度(是大类不同还是小类不同),采用不同的转厂方案。
3、一般贸易企业与加工贸易型企业之间的交货方式:要根据收发货不同而为两种情况。
(1)如果发货方是一般贸易企业,收货方是加工贸易企业,交货方式如下:
卖方——一般贸易企业将货物出口到保税区(达到退税或交货目的),买方——加工贸易企业用手册从保税报进口(只需要手册备案就好了,不需要交税)。
(2)如果发货方是加工贸易企业,收货方是一般贸易企业,交货方式如下:卖方——加工贸易企业将货物出口到保税区(达到手册核销目的),买方——一般贸易企业报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