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经济走势近几年不甚明朗、整体不振,国外买家部分面临倒闭压力甚至有些已经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当国内货物运抵目的港,一些收货人采取拖延取货的方式试图压低货价,还有些货物在目的港遭遇海关查验扣留,这些都会造成滞港进而产生一系列目的港费用;还有一些不良买家,长期不提货,导致目的港海关将货物进行拍卖处理,此时再以低价购入,从中获利。
从事出口业务的你遭遇以上情况该怎么办?
又有哪些防范措施呢?
1无人提货,费用咋办
通常来说,FOB货物涉及收货人支付运费的情况,在目的港无人提货或收货人弃货等情况下,承运人无法从收货人处收取的运费依法可以向交付货物的托运人主张。
但需要提示的是,如果交货托运人与承运人约定由收货人支付运费,需要在提单中载明。这是承运人在无法向收货人收取运费时转而向托运人主张运费的前提条件。现在的提单一般会写“运费到付”,但严格来说,这四个字仅说明了运费的支付时间,而没有说明支付主体,从减少争议的角度,建议提单明确写明收货人支付。
如果因目的港无人提货或收货人拒绝、迟延提货等原因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等,我国法律规定应当由收货人承担,但收货人拒绝承担时承运人也可以向托运人主张。
2费用没着落前,货咋办
很多人会想到留置货物,对。如果承运人未收到运费、滞期费等费用,可以在合理限度内留置货物,合理限度通常指以应收取费用的金额为限。比如,留置一个集装箱货物足以抵偿应收费用,留置两个就是超过合理限度。但应当说明的是,留置货物不是向托运人主张费用的前提,承运人不选择留置货物,依然可以向托运人主张费用。
当然,在收货人拒绝或迟延提货以及无人提货等情况下,承运人应第一时间将情况告知托运人,托运人如要求退运,则应当签署新的运输合同,退运与已经完成的运输不是一个合同关系,退运不能作为托运人支付已出运货物费用的条件。
在目的港费用持续发生的情况下,承运人有减损的义务,即除了主张费用外,还应妥善处理货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法院拍卖等。承运人未妥善处理货物造成的扩大损失,无权向收货人或托运人主张。
3客户不付款如何退运或转卖
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都有这个规定,当进口的货物抵达港口之后,货物的管辖权就会过渡给海关,海关为了保障买家的利益,不会允许收货人以外的任何人随便动这批货物。这就给卖家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当卖家没能收齐货款,想要控制货权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可能面临着钱货两空。
因为无论是想要退运还是转卖,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
1)原收货人给出弃货声明
2)原收货人明确的告知卖方拒付货款
于是,某些买家就会一直拖着,不会说自己不会付款,让你抓不到证据,弃货声明?更别想!于是,卖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时间一天天的消逝,直至货物被海关拍卖!
建议在合同里面写上了这样一段话:
本合同付款方式为见提单复印件付余款。如果买家(具体名称)在见提单复印件10天内还未付清余款,则视为买家自愿放弃货权,买家同意shipper自主处置货物。
或者:
如果买家(具体名称)在见到提单复印件10天内未付清货款,则自动激活该条款:
买家(具体名称)自愿放弃该票货物的处置权,shipper可以自由处置,可以退运或者改卖给其他的任何第三方!
记住,一定要要求客户回签!这样可以Zui大程度保护你的利益。
4如何提前防止客户弃货
1)客户信用调查
客户信用调查,本是外贸风险防控的基本手段,却常常被外贸企业忽视。遇到定制产品的订单,可别马大哈省略掉这个步骤,客户信用尤其重要。
一份信用报告,提前了解客户付款能力和信用等级,既能辅助确定客户授信额度,也能替你排除部分恶意欺诈客户。
调查客户公司信誉状况的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①查看客户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行业证书等;
②浏览客户网页、运用google搜索等功能,判断客户及其所在公司履约能力是否良好、资信是否真实;
③了解客户往年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银行、海外商会等相关机构调查客户的负债情况及偿还能力;
④如果与客户在展会中结识,可通过对方递来的名片判断客户所在公司的真实性:名片信息是否完整、公司地址是否真实、电话是否有效等。
2)付款方式
Zui简单的,就是从付款方式上,来避免定制产品损失。要么直接前T/T,要么定金+发货前付余款,定金的比例至少要能覆盖你的成本,这样发生弃货,你至少没有损失。
3)合同要点
定制产品如果客户不提货往往造成会巨大损失。如果客户不提货不付款,根本无法进行催收,你既要不回钱,货还卖不出去。一定要多长个心眼,在合同中添加违约条款,一旦客户无理由弃货,就要承担你的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等所有费用。
4)弃货保函
货代发起不弃货保函,外贸企业同样可以向客户发起不弃货保函,这类保函在国际方面约束力有限,多一些牵制也能有效的打消客户随意弃货的想法。
5)规定期限
拟定期弃货保函,发货前与客户协商,规定期限内没有提货视为客户同意弃货,避免客户恶意拖延收货时间提货,到期后可以根据之前协议退回货物。
“乱糟糟”的目的港收费如何快速理清?
01货主需要了解的各项货代杂费
海运价格除了“纯”运费外,还有各种杂费,这些杂费有些是船东收取的,有些是出货港/目的港码头收取的,还有些是个别货代自己立名目收取的。很多费用并无明确的标准,非常灵活。除了向发货人收取外,有些费用还会向收货人收取。
这就很容易产生两个陷阱:
一是个别货代巧立名目多收费用
二是个别货代在收货人和发货人之间调节、转移部分费用
一般,发货人找的货代,发货人就是主顾,货代就会尽量压低费用来取悦发货人,于是少收费用,而到了目的港去多收客户(收货人)的钱,拆东墙补西墙,亦然。这就是为什么同样一批货物,如果做的是CIF,自己找货代,费用就比较低;而做FOB由客户指定货代的话,人民币杂费就高出很多的缘故。
不能贪图一时便宜,以为价格越低就越好。而一定要事先确定好价格的构成,避免个别不良货代出运后乱收费或转嫁客户,影响跟客户的感情与合作。
要对运杂费的构成有一定了解,学会分辨“行规”收费项目和乱收费。
常见的杂费包括:
DDC:DestinationDeliveryCharge目的港提货费
THC:TerminalHandlingCharge码头操作(吊柜)费
BAF:BunkerAdjustedFactor燃油附加费,或称FAF(FuelAdjustedFactor)
CAF:CurrencyAdjustmentFactor货币贬值附加费
DOC:Document文件费
PSS:PeakSeasonSurcharge:旺季附加费
AMS:AmericaManifestSystem(美国舱单系统)
02CIC费用
CIC费用是container inbalancecharge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集装箱不平衡附加费,也有人翻译成设备管理费,这个CIC费用的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1)世界各班轮航线货物运输的季节性变化导致货流量不平衡:西方国家通常在年初是货物运输的淡季,四五月份箱量逐渐上升,贸易额数量开始增多,到圣诞节前又会引来贸易额增多的一个小高潮。
2)航线两端国家或地区的贸易额不平衡:中国等东亚国家出口到欧洲的货物远多于从欧洲进口到中国等东亚地区的货物,远东北美航线也同样存在类似显著的问题。
3)进出口货物种类和性质的差异以及运费、装卸费标准的不同,也造成了进出口集装箱不平衡。
其实,CIC费用是一个继EBS费用后,又一霸王费用,但目前我国出口的班轮都是掌握在各船公司联盟手中,为了赚取更大利润,这些船公司不断附加苛捐杂费,而我国出口方都是处于弱势群体,在这种情况下,都不得不接受船公司的无理调价。
03CFS费用
CFS(CONTAINERFREIGHT STATION)是处理拼箱货的场所,它办理拼箱货的交接,配载积载后,将箱子送往CY(ContainerYard,集装箱(货柜)堆场),并接受CY交来的进口货箱,进行拆箱、理货、保管,Zui后拨给各收货人。也可按承运人的委托进行铅封和签发场站收据等业务。
CFS的费用,通常是以一个方多少来算的。因为CFS是拼箱产生的费用,在装运港和目的港都有发生。
在FOB条件下,CFS这一项费用单独列出来向出口商或工厂收取(因为FOB是运费到付的,装运港的费用不计算在运费内)。
在CIF条件下,装运港的CFS费用已经包含在货代报给你的海运价之内,在装运港不再单收CFS。但进口商在目的港那边还是要付他们那边的CFS费用。
04EBS费用
Emerent BunkerSurchanges,中文意思是紧急燃油附加费。这个费用一般是因为国际原油价格不断攀升,超过了船东们的承受能力,船东们在行情比较淡,无法增加海运费的情况下,为了减少成本损失,而增加的费用。 一般EBS收多少钱?EBS只是一个临时性的附加费,一般情况不会坚持很长,EBS根据不期,去不同地区的收费不同。
做FOB需要支付EBS费用吗?答案是不需要的,EBS是海运费的一个附加费,不属于FOB当地费用,客户做FOB时是不需要支付EBS费用的。目前一些船公司由于无法跟客户收到本费用,于是将EBS转嫁到FOB客户上,如果客户遇到船公司或者货代要求收EBS费用时,可尽量与客户协商,要求客户承担此费用。
05LOCALCHARGE
关于LOCALCHARGE(当地费用)包括下列几点(具体费用只做参考没有实际意义):
·订舱费:一般来说RMB290/20',RMB420/40'GP/HQ。
·报关费:RMB100-120/份(如果一票货有N家,那么报关费合计为100N,品名超过5个的,每增加5个也要加钱,我们付给报关行就是这样的RMB30/+5品名)。
·THC:RMB370/20',RMB560/40'GP/40'HQ(付给港区码头的)。
·文件费:(船公司收RMB115/BILL)。
·操作费:RMB150-200(一般到付货有,预付货没)。
·AMS:USD25/RMB210(美加线) 。
LOCALCHARGE从字面翻译就是“当地费用”。一般是指在除了国际空(海)运费以外的,在“对方国家”产生的其他费用。其中包括:报关费、检验检疫费、文件费、安检费、堆存费、仓储费、到门提(送)货费等各种费用。但“对方国家”的海关税费一般不包括在内。
在通常使用的FOB、CIF术语里,对于我国进出口企业来讲,一般并不产生LOCALCHARGE,出口CIF,LOCAL CHARGE是由对方国家的收货人承担的。进口FOB,LOCALCHARGE是由对方国家的发货人承担的。只有涉及到门运输的货物,如门到门、港到门、门到港货物,才会产生LOCALCHARGE。
06几种贸易方式间的费用承担
01、工厂交货价(EXW=ExWorks)
交货地点:出口国工厂或仓库
运输:买方负责
保险:买方负责
出口手续:买方负责
进口手续:买方负责
02、离岸价(FOB=Free onBorad)
交货地点:装运港
运输:买方负责
保险:买方负责
出口手续:卖方负责
进口手续:买方负责
03、到岸价(成本+运费+保险费,CIF=Cost+Insurance+Freight)
交货地点:装运港
运输:卖方负责
保险:卖方负责
出口手续:卖方负责
进口手续:卖方负责
04、成本加运费(CFR=Cost+Freight)
交货地点:装运港
运输:卖方负责
保险:买方负责
出口手续:卖方负责
进口手续:买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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