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速卖通发布欧盟市场监督条例合规公告,公告当中明确卖家需要在2021年7月16日之前确保具备位于欧盟境内的经济运营商(Economic Operator,即“欧盟责任人”)负责产品合规。
而2021年7月16日,恰恰就是欧盟《市场监督条例(EU)2019/1020》的正式生效日期。该法规旨在确保进入欧盟市场或在欧盟市场销售的产品均符合适用的安全要求。
除了在欧盟销售的商品需要满足当地的安全要求外,新法规还特别要求在欧盟境内(不包括英国)销售的部分商品(与CE合规商品范围高度重合),同样需要出具欧盟责任人信息即欧代信息。
欧代是欧盟授权代表,是指由位于欧洲经济区EEA(包括EU与EFTA)境外的制造商明确指定的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根据欧盟法令,电子电器、医疗器械、一般消费品、建材等产品都必须在产品包装和说明书上标明ECREP信息,必须要做欧代。
为什么需要欧盟授权代表?
为了确保欧盟境内市场上销售的产品的安全性,以及确保从欧盟境外进口的加贴CE标志的产品满足欧盟对消费者、财产、和环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欧盟法律对欧盟境外的制造商提出以下要求:
1、委任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
欧盟境外的制造商必须委任一个设立于(established in)欧盟+EFTA共30个成员国境内的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专门代表欧盟境外的制造商与欧洲30国的政f府和机构打交道。
2、授权代表必须印在包装上
从欧盟境外进口的加贴CE标志的产品的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等上面,必须清楚地印上制造商的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的名称、地址。
3、“技术文件”必须保存于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处
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处必须保存新的、所有加贴CE标志的产品的“技术文件”(TechnicalFiles)。根据欧盟法律,确保能随时及时地提供给欧盟境内CE监督机关检核。在后一批产品投入市场之后,其技术文件应在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处保留至少5年。
4、建立“事故防范监督系统”
欧盟境外的制造商必须在欧盟境内建立一套有效的“事故防范监督系统”,通过其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对产品的事故报告、通告、召回等等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