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相关规定,大部分的木制品,特别是木质家具出口,必须办理出口的商检手续,以申请由商检局签发的商检通关单,才能在木制品出口的时候,在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原木制品出口到美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等一些国家,还需要办理熏蒸手续,以取得熏蒸证书,以便在目的港顺利清关。向商检局申请办理木制品商检通关单,木制品熏蒸证明时,必须提交下列文件:
企业备齐上述单证后,即可到商检局办理报验手续。一般情况下,商检局不需派员到现场检验,一个工作日内可签发《出口货物通关单》。如果出口报关口岸为深圳关区,则商检局签发一份《换证凭单》,企业凭次单证到商检部门换发《出口货物通关单》 。
办理商检手续时必须注意的事项是报验的品种、数量不能少于实际出口的品种、数量。目前相当多的企业出现出货前客户临时增加某一品种的数量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应及时办理增加部分的报验,不能抱侥幸过关的心理,以免影响整批货的通关出口。另一个需要注意的事项是由于商检报验所需时间的不确定性,应适当提前一、 二天办理商检报检手续。
附:
一、需要熏蒸的国家个地区
美国,加拿大,澳洲,韩国,日本,中国台湾,澳大利亚,欧盟(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匈牙利、马耳他、波兰、瑞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塞浦路斯)。
东南亚,中东印巴线,非洲都没有要求要木质薰蒸。去这三个地区的木质品不能带树皮。
二、熏蒸注意事项
1、熏蒸在放药后24小时内请不要开柜门。
2、如有木质外包装的货物,必须符合IPPC的要求。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的要求是木头本身必须是全新的。不带树皮和泥土,潮湿度不超过20%,表面不能发霉发黑,较光滑,虫眼不能太多,并一定要提前加盖IPPC标识,再进行放药熏蒸。
3、货物在熏蒸后须在21天内上船出运。按国际规定的每柜放药标准剂量操作,并不保证已含虫的深度虫卵一定能杀死。
4、货物有外包装时不可全封闭,一定要有些空隙,以便熏蒸药物可进入箱子真正起到熏蒸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