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非《公司法》,在南非投资设立企业的形式可以是法人实体或非法人实体,其中法人实体主要包括私人公司(ProprietaryCompany)、股份公司(Public Company)和个人责任公司(Personal LiabilityCompany)。非法人实体主要包括:分公司和代表处。
私人公司。私人公司必须有一名以上的董事及股东。私人公司一般适用于中小型企业,不需要每年向公司注册处递交财务报表,在公司名称后面必须有PTY 的字样。在公司章程中必须注明股份交易的限制,明确规定公司成员不得超过 50人,并且禁止让民众认购公司的股份和债券。私人公司不禁止外资持股,其股权转移于其成员内部。
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成员不得少于7人(但当该公司完全属于一个股份公司的情况时,则不受此限),多则不限。股份公司必须有两名以上的董事。如达到在约翰内斯堡股票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时,即可申请上市。上市的股份公司可以向公众出售股票,股东人数不受限制,对股票的转让也没有限制。公司每年必须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年度财务报表,以便用于公众监督。
个人责任公司。个人责任公司在其公司章程中,必须注明是个人责任公司。个人责任公司的董事及前董事(如适用)对其任职期间该公司所产生的任何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分公司。任何外国公司都可以在南非设立分公司开展业务。根据《公司法》规定,成立一家分公司需按照“外部公司”(ExternalCompany)登记注册。要求在南非建立业务点后 20 天内办理注册手续。
经注册的分公司必须在南非拥有办公地点,并指定一名当地审计师,负责审计南非分公司每年的财务报表,以及根据其国内母公司要求准备报表的复印件。
代表处。外国公司可以在南非设立代表处,开展商业推广活动。代表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够从事任何营利性经营活动。